一、欲申請之學校及民間團體,請詳閱「本縣110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申辦指南」,於110年3月12日(星期五)前填妥實施計畫及經費概算表,逐級核章後逕寄至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相關承辦人彙辦(請詳申辦指南閱之聯絡窗口及聯絡方式)。
二、本縣110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之執行期程為110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,本案俟辦竣送件審查作業後,公告審查通過名單於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網頁,並由本縣家庭教育中心另函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