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日臺教社(二)字第1122404773C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協助本縣家長扮演適當親職角色,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規劃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實施計畫,依教育部公布有家庭教育需求評估基準進行服務評估機制,以提供有關親職教育、支持和輔導工作,維護家庭功能運作,同時考量本縣幅員廣闊,為增加服務的可近性,補助學校經費及執行。
三、旨揭計畫實施對象:
(一)經濟、身心、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或社政主管機關評估,認有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者。
(二)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所列對象者。
(三)符合家庭教育中心個案轉介機制開案指標者。
四、本案主要服務類型以「關係經營」及「資源管理」2類為主,提供「婚姻或親密關係經營及溝通技巧學習」、「親子教養觀念及互動技巧學習」、「隔代教養知能提升」、「子職角色學習」及「家庭生活管理與經營能力學習」等5項服務項目。如貴校學生家庭成員經社政主管機關評估有前述家庭教育服務需求,可於申請期間向本中心提案申請(免備文),備妥「個別化家庭教育服務計畫申請表」及「個案需求評估表」2項表件,逐級核章後郵寄至本中心(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7樓)林宜萱小姐彙辦。
五、申請期間:113年2月14日起(本年度本中心總補助32案,額滿截止)
六、補助金額: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5,400元整。
七、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詢04-7531891李佳穎小姐。
八、相關資訊請見附件。